公积金的各项基数调整是每年的常规动作,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限额做出调整,对已经“顶格”缴存的人群来说,这次调整又为住房公积金缴存放大了空间,后续可增加缴存额了。
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度蚌埠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7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6174元,月缴存额上限为单位、个人各1941元。因为月缴存基数下限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350元,与上年水平相同,所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仍为单位、个人各68元。调整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16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4384元,月缴存额上限为单位、个人各1726元,与上年度相比,今年的上限标准提高了215元。每年的职工平均工资都不相同,所以公积金缴存基数和限额一般每年调整一次。近几年中,只有2014、2015年度因为职工平均工资与上一年度相比变动不大,所以公积金缴存基数和限额没有调整。
据悉,我市目前“顶格”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近万人,按照下限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约三万人,大部分职工的缴存额都是介于上下限之间,全市目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为17.5万多人。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陈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