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后,在履行过程中,往往会因装修质量、装修材料、工程价款等问题发生纠纷。近日,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4月,原告某装饰装修公司与被告王某签订了《装修合同书》一份,约定由原告对被告的门面房进行装修。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施工,被告于工程完工后实际进行了使用。但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工程款,拖欠原告工程尾款未支付。原告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及违约金各项共计4万元。
庭审过程中,被告表示拖欠装修工程款的原因系原告装修质量存在问题,墙面和地板裂缝,安装的地面灯具也存在问题。了解到双方的矛盾焦点后,承办法官与双方积极沟通,最终双方愿意各让一步,达成和解,被告支付原告装修款15000元,原告为被告更换地面灯具,并将案涉房屋钥匙交还给原告,双方因装饰装修合同产生的纠纷一次性了结。
法官支招:装饰装修合同往往因为合同订立和履行中的不严谨、不规范造成纠纷,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要理性签约,选择施工方前做好前期调查工作;二要审慎、全面审核合同,逐条确认确保设计规范、装修材料、品牌等约定明确;后续变更事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三要强化证据意识,妥善保管装修合同、设计变更协议、预算报价单、施工图纸、现场图片或视频等材料以便维权。蚌埠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