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宋女士来到市消保委反映,2010年7月份她在我市某商场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空调,当时,商场给了宋女士一张10年免费保修金卡,告诉宋女士可以凭着手里的保修金卡在十年内,免费维修。
现在宋女士的空调出现了不制冷问题,宋女士先是联系该空调的售后部门要求上门维修,售后部门听说宋女士的情况后,表示维修需要付费。随后,宋女士又找到商场,但是商场里该品牌空调已经撤柜。宋女士还打电话到厂家,厂家表示宋女士家购买的空调机型不符合十年免费维修范围,不能免费维修。就这样三方推来推去,宋女士金卡十年免费维修空调的事情一直无法落实。她希望消保委出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消保委接到宋女士反映的情况后,立即和三方取得联系,据品牌售后和厂家反映,因为宋女士家里购买的空调属于该品牌低端款型,不在十年保修期内,但宋女士当初购买空调的时候,商场给宋女士的金卡上并没有注明款型。在市消保委的调解下,厂家答应给予宋女士免费维修空调,并于宋女士投诉当晚上门将空调维修好,宋女士对市消保委快速高效的处理态度非常感谢,对圆满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专门致电表示感谢。
记者从市消保委了解到,宋女士遇到的空调维修事件,并不多见。按照规定,企业必须保证自己的产品符合国家三包,同时,可以做出高于国家三包的保修承诺。希望以后商家在做出类似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时候,必须严谨,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十年承诺,必须一诺到底。蚌埠新闻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