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下个月开始,我市失业人员的保险金计发比例从当地最低工资的75%调整为90%,也就是每月上调202元,调整后每月发放1215元。
根据省人社厅日前出台的规定,对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比例由当地最低工资的75%调整为90%。按照我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1350元/人月计算,失业保险金待遇每月上调202元。该待遇从下个月开始发放。也就是说,我市6000多名正在领取失业金的人员,12月起每人每个月领到的保险金将从1013元上调至1215元,增幅达到19.9%。
不仅失业保险待遇上调,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一年的生活补助金也上调142元,从709元/人月调整为851元/人月。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一次性生育补助费,也提高至5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就是6075元。
虽然距离执行新标准还有半个多月的时间,但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已经开始与信息、银行等部门协调,修改系数,确保12月初全市失业保险金能及时准确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