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市纪委对近期各地查处的9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禹会公安分局原民警牛丽君挪用公款问题。2009年4月,牛丽君利用保管经侦大队扣押涉案资金的职务便利,私自将由其保管的涉案资金14万元借给朋友顾某用于工程招投标,顾某于2009年5月将所借资金还回。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牛丽君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鉴于案发时牛丽君已退休,禹会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市公安局按相关规定降低其退休待遇。
淮上区梅桥镇天宇村原村委会委员顾连路侵占农业税补助资金问题。2007年至2008年,顾连路利用协助政府处理村干部垫付农业税工作之便,伙同他人,骗取政府化解村干部个人垫交农业税补助资金49945元。淮上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顾连路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淮上区纪委给予顾连路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款上缴国库。
五河县头铺镇凌欧村原村委会副主任凌以发虚报冒领国家农资综合补贴问题。2008年至2012年,凌以发通过虚报耕地面积111亩,套取国家农资综合补贴30903元。五河县纪委给予凌以发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款上缴国库。
怀远县陈集乡永佛村原党支部委员年介俊违规领取五保户供养金问题。2008年至2014年,年介俊违反五保供养政策,违规领取死亡五保户分散供养补助金9600元供个人使用。陈集乡党委给予年介俊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违纪款上缴国库。
五河县公安局沱湖派出所原所长周飞虎违规为亲属变更户籍年龄及渎职问题。 2011年10月,周飞虎用父亲周某某提供的虚假一代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将父亲户籍年龄由1952年1月6日变更为1950年1月6日,向县人社局申请并违规领取养老金2470.62元。2015年,五河县公安局自查自纠违规办理户籍年龄变更问题时,周飞虎主动退出其父亲违规领取的养老金2470.62元。另查明周飞虎还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更改妻子年龄、对重要案件线索不依法处置等问题。五河县纪委给予周飞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程序给予其免职处理。
怀远县龙亢镇胡刘村违规套取并使用农业保险理赔款问题。2010年12月,胡刘村党支部书记李守兵提议并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将部分村民不愿意缴纳的农业保险费以村干部及其他村民的名义上报,理赔款赔付后,用于村级各项开支。2011年至2012年,胡刘村通过上述方式违规获取农业保险理赔款44802.57元,除部分用于村级开支外,其中20811.74元被李守兵等村干部及亲属用于个人开支。怀远县纪委分别给予村党支部书记李守兵,村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兼报账员顾文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严玉民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上缴国库。
固镇县连城镇马铺村原村委会副主任陈洪友虚报冒领拆迁补偿款问题。2011年至2012年底,固镇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涉及马铺村征地拆迁过程中,陈洪友通过多报土地面积和蔬菜大棚数量等手段虚报冒领补偿款107300元。连城镇党委给予陈洪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上缴国库。
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工作人员马飞翔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问题。2009年1月,马飞翔利用负责区属各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之机,收受企业购物卡2000元、现金10000元。2015年8月,马飞翔在被检察机关调查前将12000元以现金形式退还企业。经开区党工委给予马飞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怀远县万福镇计生办主任马士虎侵占双女户奖励资金问题。2013年,马士虎将万福镇找母村退回的双女户奖励资金4000元占为己有。怀远县纪委给予马士虎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上缴国库。
市纪委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不折不扣地将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执行到位。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