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假货
大价钱买到假名牌瓷砖
顾先生家里新房装修,在亲友推荐下,顾先生得知广东产的某品牌瓷砖品质很好,于是特地前往建材市场指明要这个品牌的瓷砖,共计花费2万余元。谁知没到一年,瓷砖就出现了发黄、裂纹、部分脱落甚至断裂的现象。
最初顾先生以为是施工工艺问题,经过装修公司和瓷砖生产厂家检测发现,除了客厅地砖确实是品牌生产的正品瓷砖外,其余地砖、墙砖均为其他品牌模仿品牌样式的仿造瓷砖。其中部分墙砖质量明显不符合相关标准,属于不合格产品。
花了大价钱却买到了假货,顾先生几次和卖家交涉对方都不承认自己质量有问题,最终顾先生将卖家告上了法院。法院认定经销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判定卖家退还部分货款并赔偿,共计3万元。
解释:家装购买建材同样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本案中被告这种真假参半销售的行为已经属于欺诈。卖家明知自己销售的并非是同一品牌的瓷砖,甚至有劣质产品,仍旧按照价格较高的品牌瓷砖出售,造成了消费者的损失,其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应当按照退一赔一进行处罚。
关键词:忽悠
口头承诺随后出尔反尔
冯小姐马上要装修婚房,为了方便就找了一家装修公司全包了。当时接待冯小姐的服务员表示,他们公司正联合厂家在做活动,如果订购他们指定的橱柜,送名牌烟机灶具,和品牌水槽,订购指定衣柜送移门等等一系列优惠。冯小姐觉得很实惠,当场就签了预约单。但在后来签订合同时,冯小姐发现商家所说的优惠并没有在条款里注明,于是便向对方求证。商家满口保证承诺的东西不会少,因为这是最低优惠,不能向外泄露等等理由,冯小姐也没再深究。
然而等到装修完验收时,却赫然发现所谓的名牌烟机灶具都是些不知名牌子,水槽只有一层铁皮,有些地方都已经开始生锈了,衣柜的移门干脆就是没有。愤怒的冯小姐立刻找来装修公司的人质问,但对方满口否认,无奈之下冯小姐把装修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
庭审中冯小姐拿出了最初的预约单,但公司表示,预约单上最后有一行字,“活动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一切以最终合同为准。”因此,不存在欺诈冯小姐的行为。最后在法院调解下,装修公司同意按照预约单的条款重新更换烟机灶具、水槽等。
解释:优惠活动作为商家吸引顾客的手段,花样越来越繁多。如果商家只是以口头承诺的方式提供优惠,却不愿以书面条款写进合同里,这时候消费者就要注意了,商家很有可能是会出尔反尔。这时消费者要尽可能保存证据材料,例如活动宣传单、预约单等,这些都是日后维权的凭仗。而所谓的解释权,也并不是商家免责的法宝,经营还是要以诚信为本。
关键词:欺骗
橡木地板变成落叶松
2013年4月,赵先生为了装修自己的新房,准备购买某公司的三层实木地板以及踢脚线,双方谈妥后签订了书面合同,约定总价款1万8千余元。付了部分货款后,商家就把地板发了过来。可是赵先生发现发来的地板并非是俄罗斯橡木,而是廉价的落叶松地板。
在向商家进行投诉后,又换了一批来。可是这一次赵先生气愤发现,地板质量有严重问题,不光规格参差不齐,严重偷工减料,还掺杂着只有两层板的产品,并且地板中第二层木材系劣质杂木,有大量虫眼、腐坏的木材,质量问题很严重。
眼看商家如此不靠谱,赵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最终,通过姑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赵先生与该商家签订的合约解除,被告方退还赵先生已支付的货款1.4万元,以及赵先生铺装地板的人工费1800元,而赵先生放弃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
解释:装修中地板、橱柜、衣柜等建材往往会因为是不是实木带来纠纷。一方面目前对于实木产品缺乏国家标准,而消费者对木材材质不易识别。因此消费者在挑选地板、家具、橱柜以及实木门时首先要对品牌材质情况进行了解,对于自己的要求要明确在合同、订购单等材料中。如有问题也是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